種地就是“靠天吃飯”,這是千百年來,很多農民朋友的共識。辛辛苦苦忙一年,卻因為天災顆粒無收,往往欲哭無淚,大大影響種植積極性。
農業保險何以真“保農”
而農業保險卻讓千百年來農民的共識有了變化,為農民朋友的生產系上了一根保險繩。所謂農業保險,就是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、養殖業生產過程中,因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保險。按理說,在中國這樣一個傳統農業大國,農業保險應該是"廣闊天地,大有作為"的險種,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,農業保險的"保農"作用在農村地區還沒有完全充分發揮出來。
農業保險有時不一定“保農”,主要有四個因素。一是當前我國農民的整體收入仍然偏低,農民朋友普遍缺乏保險意識,參保熱情不足。二是農業保險本身還存在著發展水平低、險種不足、覆蓋面窄和投保數額偏小,難以起到保障農業生產和為農民減少經濟損失的作用。三是農業保險理賠手續繁瑣,不夠簡便,賠償估價時雙方意見往往分歧大,一些本想參保的農民可能因此放棄參保。四是農業保險人才缺乏,農業保險網點分散,工作環境差,既讓不少保險公司人員對此敬而遠之,又給一些農民朋友帶來不便。
好政策必須執行好。筆者以為,農業保險要真“保農”,真正成為農民朋友的“定心丸”,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努力。
要做好宣傳發動。要讓農民積極參保,就先得使他們充分了解農業保險的政策優惠和保障,相關部門要利用各種方式加大農業保險政策的宣傳和引導力度,要善于用農民朋友看得見、聽得懂的方式宣傳農業保險條款,讓廣大農民朋友了解政策,熟悉政策。
要完善保險產品。往往群眾想保的產品沒有,群眾不想保的產品靠行政推行,保費標準依然較高,保值水平相對較低,補貼政策的地方配套有的沒有落實。面對這些"先天性困難",需要各地政府和保險部門高度重視,建立完善農業保險制度,建立農業保險補貼機制,加大保費補貼力度。同時,在加強政策性補貼的基礎上,開發出群眾急需的農業保險新產品,以調動農民的投保熱情。
要改進操作細節。各級政府要想農民之所想,急農民之所急,推動農業保險落地生根;保險公司也要放下身段,積極開展農業保險理賠業務,簡化理賠程序,一方面要給群眾講清楚保險政策,另一方面要細化認定規則,讓群眾能接受、好接受。
要切實轉變觀念。在這一點上,國家在政策和資金方面要給予進一步的支持,明確農業保險是非營利性質,最好能通過立法的形式,規范和引導相關保險機構的行為,解決農業保險人才匱乏、網點分散等問題,從法律層面明確農業保險長期、惠農、非營利的特性,保護投保農戶的權益。